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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sunlit-pat.com.tw/custom_118782.html 著作權法 著作權法 著作權法 著作權整體法制檢討與修法規劃 資料日期:99.5.27一、目標:從解決問題導向全面、整體性檢討著作權法制。 二、議題優先次序:為求全面性檢討,以現行著作權法架構區分成4大修法階段,議題優先次序規劃如下表: 修法時程 優先次序 修法主題 子題 第一階段-基本架構 1 著作財產權的整併與調整 1.   「公開播送」與「公開傳輸」定義混淆問題。 2.   「公開播送」、「公開演出」與「單純開機」之問題。 3.   「公開上映」、「公開演出」與視聽著作利用素材之權利問題。 4.   散布權、出租權與真品平行輸入之問題。 5.   語文著作「公開口述」與「公開演出」之問題。 2 是否導入著作鄰接權 待彙整 第二階段-著作財產權限制 3 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規定的檢討(包含是否切割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與合理使用規定) 待彙整 第三階段-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授權、讓與 4 著作財產權讓與及授權規定調整 待彙整 5 有關受僱、出資聘人完成著作的整體檢討 待彙整 6 著作人格權的保護是否足夠、公開發表權文字調整 待彙整 第四階段-其他修法議題 7 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意義、製版權的存廢、孤兒著作、設質登記 待彙整 8 真品平行輸入、是否導入資料庫保護制度、結合著作是否須特別規定 待彙整 9 共同著作及共有財產權規定的調整、專科沒收、法人之連帶責任 待彙整 三、修法步驟及時程: 步驟1:彙整本局初步意見(格式:問題→各國規定→初步意見),必要時發函著審會委員及相關專家學者提供書面意見。 步驟2:提修法諮詢小組討論。 步驟3:彙整諮詢小組討論意見撰擬說帖上網公開徵詢各界意見。 加入LINE24小時免費諮詢 各國據點台北總辦事處: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440-2號6樓電話:02-2945-7230(代表號)傳真:02-2948-1856 ● 02-8668-1846EMAIL信箱:service@sunlit-pat.com.tw               shutzu.lin@msa.hinet.net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linli.chang@msa.hinet.net 台北辦事處:地址: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49號1樓電話:02-2945-2140傳真:02-2945-2197 台中辦事處:地址:台中市豐原區文化街38號電話:04-2515-8788傳真:04-2515-8838EMAIL信箱:forever.rich@msa.hinet.net 大陸辦事處: 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176號EMAIL信箱:sunlit-pat@qq.com 日本辦事處:EMAIL信箱:sunlit.pat.jp@gmail.com 美國辦事處: EMAIL信箱:sunlit.pat.us@gmail.com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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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權法

著作權整體法制檢討與修法規劃

資料日期:99.5.27

一、目標:
從解決問題導向全面、整體性檢討著作權法制。

二、議題優先次序:
為求全面性檢討,以現行著作權法架構區分成4大修法階段,議題優先次序規劃如下表:

修法時程

優先次序

修法主題

子題

第一階段-基本架構

1

著作財產權的整併與調整

  1. 1.   「公開播送」與「公開傳輸」定義混淆問題。
  2. 2.   「公開播送」、「公開演出」與「單純開機」之問題。
  3. 3.   「公開上映」、「公開演出」與視聽著作利用素材之權利問題。
  4. 4.   散布權、出租權與真品平行輸入之問題。
  5. 5.   語文著作「公開口述」與「公開演出」之問題。

2

是否導入著作鄰接權

待彙整

第二階段-著作財產權限制

3

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規定的檢討(包含是否切割著作財產權之限制與合理使用規定)

待彙整

第三階段-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授權、讓與

4

著作財產權讓與及授權規定調整

待彙整

5

有關受僱、出資聘人完成著作的整體檢討

待彙整

6

著作人格權的保護是否足夠、公開發表權文字調整

待彙整

第四階段-其他修法議題

7

不得為著作權標的之意義、製版權的存廢、孤兒著作、設質登記

待彙整

8

真品平行輸入、是否導入資料庫保護制度、結合著作是否須特別規定

待彙整

9

共同著作及共有財產權規定的調整、專科沒收、法人之連帶責任

待彙整


三、修法步驟及時程:

步驟1:彙整本局初步意見(格式:問題→各國規定→初步意見),必要時發函著審會委員及相關專家學者提供書面意見。
步驟2:提修法諮詢小組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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